一、依據本市「115學年度本土教育整體推動方案」辦理。
二、為落實本市本土教育推展,深耕學生本土語文聽說讀寫基本能力,鼓勵具本土語文教學資格人員於表定課程外或課餘時間指導學生參與競賽,並兼顧校內普及推廣與全國競賽培訓,提供實質支持措施,特訂定旨揭計畫。
三、旨揭計畫重點摘述如下:
(一)普及推廣(市級競賽):補助指導學生參加本市自辦本土語文競賽,每校上限1萬元(指導費每小時1,200元、材料費),本學年度名額共90校,每校限申請1次。
(二)拔尖培訓(全國競賽):補助指導學生參加「全國語文競賽(本土語言)」項目,個人賽每人上限5小時(6,000元)、讀者劇場每隊上限10小時(1萬2,000元)。
四、申請方式:請有意申請學校於115年10月2日(星期五)前,將核章後申請表件免備文逕寄至本局課程發展科陳蔚平教師審核,逾期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