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本府 113 年 11 月 15 日轉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函辦理。
二、檢附「員工職場霸凌防治與處理建議作為」、「行政院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構)性騷擾案件申訴處理作業流程指引」及「臺南市政府及所屬各機關學校員工職場霸凌防治與申訴作業注意事項」(https://law01.tainan.gov.tw/glrsnewsout/LawContent.aspx?id=GL001570)供參。
三、本校教職員工若遇職場霸凌或性騷擾事件,請立即透過以下方式提出申訴:
1.電話: 06-5911591 轉 74
2.傳真: 06-5911718
3.電子信箱: betty0205@tn.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