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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董惠如 - 健康中心公告 | 2023-02-16 | 點閱數: 61

一、每年 11 月至次年 3 月期間,為病毒性腸胃炎之主要流行季節,常見的病毒性腸胃炎致病原為輪狀病毒、諾羅病毒及腺病毒,具高傳染性,主要經由攝食受汙染的水或食物而傳染,也可透過與病人密切接觸或吸入含有病毒的嘔吐物飛沫而感染。

二、依據本市 111 年 11 月 1 日至 112 年 1 月 13 日校安通報顯示,近期感染病毒性腸胃炎學生人數較去(110)年同期略升,並接獲 4 起嘔吐、腹瀉校園群聚通報,請貴校(園)加強注意學生健康狀況及防疫衛教宣導,落實個人自主健康管理,並請加強通報知能,如發現校內發生疑似傳染疾病群聚事件,應即時進行通報,以利啟動相關防治作為,有效掌控群聚事件,達到早期偵測、早期防治之目標。

三、請加強下列作為,以維護學生健康安全:

(一)校安通報:請至教育部校園安全暨災害防救通報處理中心-校安即時通-疾病事件-一般傳染病-病毒性腸胃炎(如輪狀病毒、諾羅病毒及腺病毒,出現腹瀉症狀)通報。

(二)疫情監控:進行疫情調查,掌控患病人數及狀況,主動了解學生課後至補習班、安親班情形,適時聯繫補習班、安親班注意疫情並加強防疫措施及衛教宣導。

(三)環境消毒:加強教室及廁所環境清潔消毒,並增加消毒頻率,環境以 1000ppm 漂白水消毒,嘔吐物、排泄物以 5000ppm 漂白水消毒並盡速移除,同時善用紫外線殺菌燈進行消毒。

(四)防疫措施:有群聚疑慮時,該班應落實勤洗手、戴口罩、生病不上學之防疫措施。

四、另請學校督導餐廳、廚房、員生消費合作社之餐飲從業人員個人衛生及食品製備流程衛生安全管理;若人員患有腸胃道或其他可能造成食品污染之疾病,應主動告知現場負責人,不得從事與食品接觸之工作,以降低病毒經餐點傳染至食用者之風險。餐飲及烹調場所應隨時保持衛生,烹調之器具應保持清潔,並避免生熟食交叉污染。

五、請加強宣導保持良好個人衛生習慣並注意食品安全,落實正確勤洗手、咳嗽禮節、戴口罩、生病不上學等防疫措施,有疑似症狀應戴上口罩儘速就醫或在家休息至症狀解除後 48 小時,再恢復上學或工作,以降低病毒傳播風險。

六、檢附病毒性腸胃炎防治措施 1 份(如附件),並請依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制訂之「學校病毒性腸胃炎防治手冊」落實執行疫情防治及衛教宣導,前揭防治手冊請至該署全球資訊網(http://www.cdc.gov.tw)首頁/傳染病與防疫專題/傳染病介紹/其他傳染病/病毒性腸胃炎/重要指引及教材/學校病毒性腸胃炎防治手冊,請下載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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